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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5-1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预算单位2014年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结果
时间:2015-11-24 12:43 来源: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83号)的规定,今年1至4月,我局组织全县147家预算单位进行自查,并派出审计组,对13家主管单位及其14家下属单位、4所学校共31家预算单位进行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根据各单位自查,147家预算单位2014年决算收入142879.71万元,决算支出143438.2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3274.73万元,会议费支出371.29万元,培训费支出498.30万元。与2013年决算比较,三公经费下降42.30%、会议费下降59.51%、培训费下降53.39%。

审计实地抽查27家预算单位(不含4所学校),2014年决算收入40622.41万元,决算支出42033.8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1156.48万元,会议费支出18.84万元,培训费支出40.28万元。与2013年决算比较三公经费下降25.34%、会议费下降75.23%、培训费下降57.02%。

审计结果表明: 2014年,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六项禁令,2014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较2013年明显下降,县政府并且相继出台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行为。但还存在政府采购、津补贴发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三公经费”支出存在的问题。

1.违规报销油费。县环保局2014年报销个人(农村指导员)油费3600元。不符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六条“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的规定。县环保局应收回资金。

2.违规购车。2004年2月,赤城中学以12.5万元的价格购入2000型桑塔纳二手车一辆,至审计时仍登记在单位职工名下。3.对外赠送礼品超标准。,天台县育青中学师生与韩国和顺高等学校友好交流,购礼品共计金额3460元。不符合《关于对外赠送礼物金额标准的规定》(财外字第834号)司局长级以下代表团、组,对每一邀请国的赠礼不超过500元的规定。建议县育青中学加强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二)未按规定发放津补贴。

县公安局超范围发放补贴8.1万元。2014年12月,县公安局发放已调离公安系统(关系挂在公安)的10名干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每人8100元共计8.1万元。

(三)个别单位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

审计调查发现天台县环境监测站2014年3月分别与台州科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共签订三份服务协议,合同金额分别为14万元、12万元;2014年12月,环保局与天台县恒兴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环保局机房设备延保服务合同》, 合同金额为11.2万元。上述服务项目采购均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县育青中学1名在编不在岗人员未清理。

原育青中学教师洪某于2003年8月离岗到椒江一私立学校任教,其工资人事关系至审计时仍在县育青中学。县育青中学保留了洪某的工资卡,共拨付工资284841.55元,其中: 124863元工资提现计入单位大账作其他收入,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天政办发[2015]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属于清理对象。审计前,县育青中学已将该情况上报县教育局。

四、审计建议及整改情况

(一)加强公务支出规定执行力度,提高制度严肃性。对公务人员进行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制度专项学习培训,加强公务支出审批控制,提高对违规行为处理力度,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

(二)规范公务支出操作行为。完善考勤登记制度,各单位应及时将考勤情况汇总至相关部门备案,确保工资福利发放与人员实际工作情况相一致。完善政府采购手续,细化公务支出审批手续,增强制度可操作性、支出可控性,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针对审计调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加强了支出审批控制,完善了现金结算、政府采购、外出培训等审批流程,收回违规报销油费3600元,清理在编不在岗教师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