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538T/2014-1017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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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平桥镇 | 发文日期: | 2014-07-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三公经费公开
时间:2014-07-15
14:03
来源:
浏览次数: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 |||||
年 度: 2014年 单位:万元 | |||||
单位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天台县平桥镇人民政府 | 65 | 35 | 30 | ||
合计 | 65 | 0 | 35 | 0 | 30 |
说明: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2、全县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购置公务用车和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