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255J/2014-1017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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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4-01-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浙江省审计厅于2013年下半年对全省高等职业院校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调查对象为省本级和10个市(绍兴市没有市属高职院校)的财政、教育部门,并抽取了12所省属和市属高职院校开展重点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属于高等教育范畴,在管理体制上实行“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在经费保障上采用分级保障的模式,省属高职院校由省级财政保障,采用预算定额制;地方属高职院校由各地财政保障,目前没有统一标准。
截至2012年末,我省共有44所高职院校。按办学体制分,公办35所,民办9所;按经费来源分,省级财政保障16所,地方财政保障17所,企业自筹11所。目前,全省高职院校有全日制在校生36.31万人,占高等教育的36.8%。
根据浙江省教育经费统计资料反映,2012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为70.96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37.95亿
元、事业收入27.75亿元、社会捐赠投入0.23亿元、民办学校举办者投入0.05亿元、其他收入4.98亿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教育。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费投入不断增加,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促进地方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开展各类社会培训,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
审计调查发现,现有的高职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地区、院校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高职院校经费保障不到位影响了学院转向内涵式发展。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我省尚未建立高职教育生均经费最低保障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件,省级政府应当制订本地区职业院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但目前,我省对高等职业教育尚未制订相关标准,各地政府也未正式制订对地方高职院校的经费保障办法,而由各市财政局根据地方财力每年在预算中予以安排。
(二)财政对高职教育的投入增长缓慢,生均经费与普通本科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
2010至2012年,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从728.81亿元增长到989.75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6.53%,但高职的财政性教育经费从31.73亿元增长到37.95亿元,年均增长率为9.36%。从地方保障情况看,部分地区财政投入增长缓慢。
同时,高职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从8412元增长到10545元,与普通本科的差距从1029元扩大到1597元。这与2011年教育部提出“高等职业学校逐步实现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的要求不符。
(三)地区之间财政保障水平差异大。
1.生均定额拨款差异大。生均定额拨款是本级财政按学生人数下拨给学校运行与发展的基本经费。2012年,省属高职院校如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生均定额拨款为4948元/生,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是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参照本科标准为7250元/生。地方高职院校中,杭州、宁波和温州均超过了省属高职院校,最高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10882元/生;而嘉兴、台州、丽水、金华和衢州均低于省属高职院校,最低为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876元/生。
2.地方财政专项拨款进一步拉大了差距。除生均定额拨款外,地方财政还给予高职院校各类专项拨款。2012年,获得地方财政专项拨款(本次统计不含基建和化债补助)较多的为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和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折合生均分别为3989元/生、3667元/生和3550元/生;较少的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和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折合生均分别为358元/生、363元/生和712元/生。
3.省以上专项拨款未能弥补地区间财政投入差距。除上述两项拨款外,省级财政每年根据工作重点面向全省高职院校安排专项经费,但需要学校依条件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并未考虑地区财力,无法弥补地区间财政投入的差距。
(四)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经费保障不足。
1.人员经费支出占比较大。2012年,12所高职院校人员经费占总支出的比例平均为55.73%,且增长快速,2012年比2011年平均增长17.72%。
2.基本建设债务和还贷压力大。截至2013年9月底,12所院校中有10所均有负债,债务余额为4.2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13亿元。
3.教学经费保障不到位。2012年,12所院校教学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平均为14.87%。此外,高职院校普遍存在教学仪器设备超期服役的情况,即一些教学仪器设备已超过使用年限,但仍在继续使用。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各地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同。对多数地方政府而言,基础教育是保障的重点,高职教育投入相对较少。特别是近年来一些教育政策的推出,分割了教育经费的蛋糕。二是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地方高职院校除经费来源是由当地财政局保障外,其他事项没有相应部门进行统筹管理,无法促进制度的健全。三是保障水平受制于地方财力。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每年不多的新增财力中能再安排用于高职教育的经费有限。四是由于办学经费有限,大部分高职院校仅能维持日常开支,内涵发展资金不足。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提高对高等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应重视高等职业教育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改进考核办法,引导高职院校为地方经济服务。
(二)建立健全我省高职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政府应制订全省高职院校最低生均定额拨款标准,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的扶持力度。地方政府应制订具体的经费保障办法。
(三)努力解决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地方政府应努力化解高职院校基本建设债务,以专项经费的形式增加内涵建设方面的投入。学校应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学生实验、实践等教学经费的支出。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已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改进措施。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制订市属高职院校生均经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