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431F/2007-108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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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屏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07-1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三年来,我乡计生服务站在县计生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的有关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工作,使计生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现就三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宣传教育是计生工作的关键步骤,宣传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计生工作的成效,为此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一是多层次、全方位宣传计生知识。三年以来与乡成人教育中心联合举办人口学校培训班,共计10期,针对每期的对象,我们都仔细编定教学计划,认真授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利用有线广播进行计划生育专题宣传10期;制作和维护计生固定宣传牌25块,永久性计生标语5条,各村委会所在地的计生标语达到2条或2条以上;办计生画廊专栏5期;以上工作的均达到或超过与上级签订的“考核计生办法”的要求,二是开展特色活动,我们积极响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以此为契机,通过多种渠道在全乡上下广泛深入地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观念,努力形成大家都来关爱女孩、妇女的舆论氛围,有效地促进农村群众观念的逐步转变。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集中力量稳妥解决计生工作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流动人口漏管等问题。
二、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生育政策。
计生工作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今年我们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上,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计生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各村也相应制定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在生育管理上做到政策公开,操作透明,我们除将相关的办事程序和生育政策在公示栏上进行公布外,还印发相关的资料进行宣传,让群众知道办理一、二胎生育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又便于群众进行监督。在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坚决执行物价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对于收费项目进行公示,从未出现乱收费现象,此举得到群众的好评。对于计划生育对象,我们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没有发生计生案件的行政官司。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 当中,我们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只要符合政策,我们都以满腔的热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孕,当前照顾生养二胎是一个热点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们随到随办,从不到当孕人家中吃一口饭,喝一口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我们耐心地进行宣传、解释、让当事人明白自己为什么够不上条件,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服务观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们与各村妇女主任、计生专干签订了考核计分办法。将村级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到每个分值上,可操作性较强,使她们既能明白自己的责任又能明白自己的待遇,二是强化技能培养。精心组织全体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提高了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三是强化服务观念。针对育龄妇女不同的需要,实行了“三送三上门”,三送;送避孕药具入户、送宣传资料入户、送优惠政策入户;三上门:计生政策法规宣传上门,术后跟踪随访上门、扶贫帮困上门。开展随访服务工作,定期上门对各类育龄妇女进行随访,四是充分利用服务站的现有设备对广大育龄妇女进行免费放、取环及生殖感染防治。通过一家一户、一人一事,面对面的服务、交流和沟通,融洽了计生工作者与广大育龄群众的关系,树立了新时期计生工作者的新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