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南屏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05-20     浏览次数:

天台县南屏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街道的相关信息,特编制《南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乡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天台县南屏乡党委政府办公室查阅索取有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政府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内容包括机关本级以及下属机构等所制作或获取的可公开政府信息,其内容分类见下表:

类    别

描    述

类别号

机构

           信息

机构职能

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和下属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

B0101

领导信息

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等

B0102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其他与公民、法人和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

B0201

政府

           决策

重大决策

事关全镇的重大决策和出台的相关政策

B0301

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0302

重点工作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B0303

重点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B0304

工作

           信息

计划总结

本镇政府工作报告及各办工作计划总结

B0401

工作进度

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B0402

应急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B0403

农村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情况

B0404

土地管理

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B0405

计划生育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B0406

统计数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B0407

行政

           执法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B0501

行政监管

工商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B0502

行政处罚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B0503

人事

           信息

人事任免

政府各办人事任免情况

B0601

财政

           信息

财  政

           预决算

本镇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B0701

专项经费

政府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B0705

征地拆迁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批准文件、安置方案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B0706

社会救助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

B0707

收支管理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B0708

债权债务

本镇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B0709

乡企管理

本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B0710

补充公开内容范围

类    别

描    述

类别号

概况信息

本镇范围整体情况介绍

C0101

政策信息

重大政策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问题解答等

C0201

工作

           信息

领导活动

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

C0301

政务动态

重要会议和重大政务活动情况

C0302

建议提案

本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办理情况

C0303

资源开发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的污染及其整治情况

C0304

国资管理

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国有资产收支情况

C0305

税收管理

税收征收和减免政策的变更执行情况

C0306

招商引资

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情况

C0307

社会治安

交通管制和社会治安情况

C0308

政府建设

政府自身建设情况

C0309

社会

           监督

审计结果

可以公布的有关审计结果

C0401

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渠道、办理机构、工作制度

C0402

公共

           服务

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情况及常用药品、器械、耗材以及医疗服务等价格

C0501

教育考试

教育机构收费项目、标准和招生考试信息等;全镇学校分布情况、各学校录取分数线等

C0502

水电气

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

C0503

交通运输

燃油、公交、运输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

C0504

邮政通讯

通讯、邮政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标准、办事程序

C0505

办事

指南

面向公民

覆盖公民从生到死全生命周期的26类办事指南

C0601

面向企业

覆盖企业从登记注册到破产注销全生命周期的24类办事指南

C0602

(二)信息编排

为便于管理和方便公众查找,根据《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索取号规范》,结合本乡实际,建立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所属类别号”+“信息生成年份”+“信息填报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地区编号:南屏乡人民政府编号为NPX。

编码

机构名称

编码

机构名称

001

党委政府办公室

002

社会事业办公室

003

经济发展办公室

00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三)公开范围

我乡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乡编制的《天台县南屏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乡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乡公开的政府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左部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乡党政办或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县档案馆查阅索取本乡有关信息。

(四)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街道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网址:http://        。)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五)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街道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后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街道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乡申请获取。本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公室。办公地址:天台县南屏乡前杨村党委政府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76)83799105;传真号码:(0576)83799117;电子邮件:NPXGK@163.com;邮政编码:317200。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乡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填写《南屏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            )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乡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街道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⑴本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齐。

⑵对不属于本乡掌握的信息,本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⑶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⑷本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⑸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1)本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乡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本乡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4)本乡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五)申请费用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六)

 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和保障

本乡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本乡监督电话:(0576)83798277,地址:天台县南屏乡纪委办公室,邮编:317200。也可以通过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          )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天台县南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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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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