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审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2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和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天台县审计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6—83930500。

一、贯彻实施《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重点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之内公开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201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公开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文件类6条,占26 %;工作信息类13条,占57%;社会监督类4条,占17%。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通过近几年的摸索与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达到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的要求。但与《条例》的要求相比,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差距,整体工作上还不够平衡;二是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制度建设还要加强,特别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

201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加大审计对外宣传力度,让社会公群知晓更多的审计信息,扩大审计影响,促进审计监督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二)加强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与指导,查找和分析不足,定期公布结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三)加强审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对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加强培训学习,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