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审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4-1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和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由天台县审计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和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6—83930500。

一、贯彻实施《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自2008年6月份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一年半的实施,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之内公开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公开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1条,占2.4%;政府文件类16条,占39%;工作信息类16条,占39%;社会监督类8条,占19.6%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今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半的实施,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得到不断完善,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规范,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为此,2010年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认真学习《条例》和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领。

二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的探索力度,对确定公开的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在网上公开。

三是强化落实,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另外加强内部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