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气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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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台县气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气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精神,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公布相关信息,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天台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天台县气象局信息公开目录》,本年度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所有应当公开的信息均在天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时进行了公开。2021年我局通过天台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合计12条。其中更新机构信息3条;发布政策性文件和决策文件信息2条;公开动态工作信息2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4条,公开人事任命信息1条。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公众申请公开的事项,故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本年度本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案件。

本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有待进一步具体细化;网上信息公开专栏有待进一步优化。

2022年,天台县气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力争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安康作出更大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天台县气象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