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台县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开发保护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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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天台县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开发保护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报告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台县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开发保护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电子政务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统计,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网站管理相对薄弱,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对此,我中心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检查监督力量。组织专人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四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单位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