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台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点击查看图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台分中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有效提升公积金信息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由主任、分管副主任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科具体负责,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形成领导重视、组织高效、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规范运作,提高质量。全面梳理分中心及各科室各类信息,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全年,在政务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98条,其中机构信息3条,政策文件10条,工作信息67条,财政信息16条,政务信息公开年报1条,资料下载1条。

(三)每周检查,每月例会。实行周检查、月例会制度,及时更改更新内容,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全年工作,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够细化;三是政策解读不够细致。在2022年的信息公开中,我中心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质量。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总结经验,整改不足,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服务事项中的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工作职责等,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专员进行线上线下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回应涉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信息。

四是加强政策解读,促进信息透明度,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执行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对政府信息网站上的内容及时跟进,更新公开内容,确保出台的政策应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把行政行为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高效行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