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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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天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台县工人西路111号,电话:0576-8388182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范围,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立足服务群众。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3 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信息15条,在微信公众号上共发布信息367篇。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办要求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对照标准,逐条梳理公开涉农补贴和乡村振兴领域相关内容。全面深入解读“三农”、强农惠农富农等政策措施,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增强乡村振兴工作和涉农补贴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2年全年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 件,属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未予公开,并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以及获取信息的途径。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全面、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县里相关规定,调整完善《天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依托“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平台,及时发布农村疫情防控、三服务、农业防台防汛、农业安全生产、美丽乡村、现代农业、农业执法等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事项。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天台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要求,落实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我局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加强干部职工信息安全和保密教育,提高全局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多样,多常规工作信息,少深层次的热点、难点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与公众的互动性不强;三是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2023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做好业务培训,强化各科室(站)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继续健全并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同时加强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全面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从不同的监督主体入手,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