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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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8号)等文件要求,特编制2022年度天台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济公大道99号,电话:0576-83882178)。

一、总体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事关人民群众“三最”(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卫生信息作为公开重点(重点领域医疗卫生信息、人事信息、医疗机构设置、行政执法、疾病防控、业务工作、表彰决定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公示等)。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而且进一步密切了干部群众关系。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2019年5月1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坚持原则,规范程序。我局根据《新条例》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政府及政府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只要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事项,都对外予以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并按照要求,严把信息审核关,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三)抓好主动公开制度,采取多渠道公开。我局指定专人对本单位的网页进行维护管理,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公开。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74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建议提案、重点领域医疗卫生信息、人事信息、医疗机构设置、行政执法、疾病防控、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条例》施行以来已主动公开信息1973条,依申请公开10条。2022年,我局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500余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收费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五)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全局人员的思想意识,制定工作方案,配备信息员,严格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制度。结合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结果,认真开展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整改信息发布不及时等各类问题,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安排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政务新媒体培训,提升信息公开管理水平。每年1月31日前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是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将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的信息发布到网上,保证信息生成与公开的同步性。

2、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管理,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类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对涉及民生及大众关心的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热点问题,发布相关信息,方便群众主动了解我县卫生健康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