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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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天台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台县工人东路112号,邮编:317200,电话:0576-8393637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天台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内容涵盖部门文件、医疗卫生、建议提案、行政执法、财政信息、社救与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领导牵头,专职工作人员经办,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建立医保相关数据定期公开制度,医疗救助实时情况等相关数据每季度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对外公布。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信息发布前,均通过相关科室、分管领导的审核同意。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按要求清理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上级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规范网络信息的审核流程,强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内容编辑和后台管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压紧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保证各项政务公开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科室反馈,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共同监督。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仍然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范围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加大,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具体。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管理,丰富信息来源。做到及时发布。完善、健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重视,提高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技能。安排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 加大审查力度,保证不泄密。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加大审查发布工作力度,确保不发布涉密及违规文件,以确保政府信息保密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