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点击查看图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 号,邮编:317200,电话:0576-83930825,电子邮箱:ttzf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31条,内容主要涉及机构信息、县政府及县府办文件、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政府会议、县政府工作计划总结、人事任免信息等。新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4件,其中向县政府申请公开6件、向县府办申请公开8件,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复工复产、政府工作报告、工资标准等,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办结。

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的牵头责任单位,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府办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制定《天台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清单》,明确由各领域相关单位为责任部门,县政务公开办为业务指导,工作推进情况在“两化”工作推进钉钉群中进行每周晾晒,全力推动“两化”工作落到实处。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历经多轮修改,在9月底完成定稿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增强重大行政决策透明度。严格按照《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天政办发〔2018〕58号)文件规定,及时发布《2020年度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天政办发〔2020〕5号),要求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全年发布县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1条,其他会议信息9条。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专栏形式集中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招标投标、竣工验收等相关内容共123条,着力解决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根据政务公开年度要点,集中公开扶贫攻坚、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教育卫生、就业保障、灾害预警等各类民生领域重点信息451条。

四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部门、乡镇(街道)之间增加了跳转功能,方便群众查询不同单位信息。同时,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将数据资源库统一迁移至省平台,方便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力军的地位更加凸显。

五是生动推进文件解读。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解读,且解读文本与规范性文件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今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2件,均采用图文解读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有效提升了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同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网上关联,方便群众查询、阅读。

六是强化监督保障机制。制定《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天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天政办便函〔2020〕31号),明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并将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同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发布《天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试行)》、《天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试行)》、《天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试行)》、《天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等配套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主动公开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解读形式过于单一。2021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主动公开。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着重在重大决策预公开、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六稳六保”、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领域,深度拓展主动公开。

(二)优化政策解读。继续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多元化,以“接地气”的群众语言进行政策解读,从解读多样化、政策形象化、文字通俗化等方面,增强政策亲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