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民政府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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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浙江省、台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jtt.gov.cn/)信息公开目录中的“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欢迎查阅。

一、总体概况

2017年以来,为全面做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机制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印发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的工作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重新调整了天台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和机构,安排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2017年,根据浙政办发[2017]42号文件要求,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目标绩效考核中所占的分值权重,有效加强了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同时,根据上级考核要求,修改完善了我县“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将考核重点转向了重点领域及发布信息的质量上。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同时,我县每季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通过信息公开督查及时纠正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以检查促问题整改,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形成了比较合理的监督、考评机制。

(三)强化目录建设,推进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浙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重新调整了重点公开领域专栏,在专栏下开设了保障性住房、就业创业、医疗卫生、扶贫、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食品药品安全、放管服、减税降费、稳定市场预期、征地拆迁、社会补助、重大建设项目(ppp)等子栏目,对需要重点公开的信息进行集中展示,方便群众查找。2017年共公开重点领域信息596条。

(四)增强决策透明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扩大群众参与权,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县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保障利益相关方及广大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密切政府群众关系,广纳民意。

(五)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县政府涉及的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能参与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快速反应。

(六)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信息公开指南。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参照市政府的格式,重新完善、规范了天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并在网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县各行政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相关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量和更新频率基本符合要求,网站分类清楚,查询方便,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本年度全县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7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68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县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全部按时规范予以答复,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旧村改造、土地规划等方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县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和领导对这项工作尚欠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看作是一个阶段性任务,而没有从长远建设考虑、认识和推进这项工作。

2、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少,存在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情况。

3、部分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平台上显示的是陈旧的信息。

(二)改进情况

1、要加大考核力度,提升有关领导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站位;

2、要明确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

3、要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操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工作水平,争取在新的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0576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683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720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023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5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25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5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56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9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2

1. 当面申请数

1

2. 传真申请数

0

3. 网络申请数

12

4. 信函申请数

9

(二)申请办结数

22

1. 按时办结数

22

2. 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7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10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65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72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 兼职人员数

7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