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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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天台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飞鹤路358号,邮编:317200,电话:0576-83173908)。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等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年来,我们主动公开94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依据新条例和实际工作需要,组建了县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是民生之基,适龄儿童入园、入学,教师招聘等事项更是社会热点,我们不仅在天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还在天台微教育、天台教育信息网、天台山报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根据《新条例》要求,重新完善、规范了天台县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信息,并在网上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信息维护有待加强。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完善公开内容及工作机制与制度,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激励机制,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