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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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台县平桥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建设,强化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主要由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经统计,我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51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251条,政务微信公开267条,收到依申请公开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成立了平桥镇信息公开审查专班,制定了《天台县平桥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极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2022年,我镇将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内容以及编制发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加强指导监督,强化工作过程的管理和检查,督促各职能站所及时提供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切实抓好群众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提升公开的全面性。同时,加强文件和信息内容的审核校对,确保上网文件和信息的严肃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