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头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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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0〕111号)等文件要求,特编制2020年度天台县人民政府坦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坦头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坦头镇迎春路9号,电话:0576-8371022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45

46646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仍然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范围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加大,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具体。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管理,丰富信息来源。做到及时发布。完善、健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与重视,提高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技能。安排业务人员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提高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 加大审查力度,保证不泄密。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加大审查发布工作力度,确保不发布涉密及违规文件,以确保政府信息保密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