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7-0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特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社会救助资金发放310条,占89.9%,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等35条,占10.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1条,受理的情况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四、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2017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们将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为重点,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另外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动,增加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