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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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天台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天台县交通运输局政治处(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292号,邮编:317200;电话:0576–83916819;电子邮件:ttjtzzc@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22条。主要包括:部门文件1条,重点项目2条,计划总结1条,公示公告71条,社会民生19条,财政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天台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充分做好申请人沟通协调,降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2年,天台县交通运输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信息,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由专人负责在政务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员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力度,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同时我局利用公开栏、报纸等宣传途径扩大信息公开领域,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监督保障

1.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内容、明确责任,纳入年度考核范畴,由局政治处负责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2.完善社会评议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局政治处对群众的评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科室反馈,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3.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局政治处协同各科室对政务公开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检查和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交通运输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队伍建设薄弱、力量缺乏。无专职人员,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学习,相关工作只能“挤”时间开展工作,导致工作存在一定短板。二是群众知晓度低、参与感弱。受生活习惯、文化氛围等因素影响,群众了解政务信息更多倾向于基层政务公开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通过专门政务公开网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

1、加强人员配备。今后,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重点对计算机,图文办公软件等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2、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闻、网络、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介,及时报送政务信息,将全局工作动态及时对外公开。同时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加快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