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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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现向社会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台县司法局联系(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1号;邮编:317200;电话:0576-83930629;电子邮箱:ttxsf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2022年共公开各类信息138条,内容主要涉及机构信息、部门文件、计划总结、公告公示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天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司法局网页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并可在线申请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共同监督。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需追究责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够,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质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强形式和内容的创新,促进解读发布的多元性;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三是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