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天台县司法局对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报告编制。本报告分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的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相关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量和更新频率基本符合要求,网站分类清楚,查询方便,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件数138条。

二、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18年度未受理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案件。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8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因此未发生经费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有时候信息公开不是很及时,一定程度上存在累积之后批量公开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

加强科室间的协调沟通,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争取在新的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天台县司法局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