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司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天台县司法局对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报告编制。本报告分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按照天台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于2008年4月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上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公开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4条,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1条。

三、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2009年度未受理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案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9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因此未发生经费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不够广泛;二是可供主动公开的信息量不够大;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尤其是网络平台的使用效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明确职责,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提高网络平台的使用效率。

天台县司法局

201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