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0026839925/2025-131975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科技局
- 成文日期:2025-03-2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函
发布日期:2025-03-26
10:0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工业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台科〔2019〕17 号)和《关于组织申报 2025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2025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依托单位需在4月15日前通过“台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www.tzkjy.cn/)进行网络申报,完成网上材料提交。首次登录“台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的企业请按要求提交企业审核材料,通知县科技局进行企业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研发中心申报材料。
2、24年度研发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如果企业未出研发费审计报告,须提供由财务主管签字的企业财务报表。
3、近三年有无环境污染事故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由县科技局统一向相关部门征询。
4、县科技局根据网上申报结果,对申报的市级研发中心开展实地考察,符合申报条件的研发中心,将推荐认定2025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
各乡镇(街道)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属地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规上工业企业还未建立市级研发中心的积极动员,创造条件进行申报。
联系人:陈 荣、陈晓松 0576-83930575、83930565
附件:1、台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2、《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台科〔2019〕17 号)
天台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 2025年度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1).doc
附件2台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台科〔2019〕17号(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