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909H/2025-1306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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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省美丽办〔2024〕44号)和市美丽办《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推荐以下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
1.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有重要影响力;2.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恪尽职守,工作勤奋,乐于奉献,业绩突出;3.工作创造性强,勇于探索,成效明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近五年内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五年内发生较大失职、渎职问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期满的。
二、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学历 学位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身份证号 |
庞海亮 | 男 | 汉 | 中共 党员 | 大学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自然生态与监测信息科科长 | 331*************38 |
三、主要事迹:
一是创新引领,打造省级试点样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报告制度省级试点负责人,牵头撰写的《2023年度天台县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以系统化分析、精准化建议获县人大全票通过,并被聘为县人大常委会生态文明建设咨询委员,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制定提供专业支撑。
二是统筹布局,擘画“美丽天台”蓝图。科学编制《2024年美丽天台建设实施方案》,科学制定美丽天台考核办法,定期调度落实美丽天台建设各项工作内容,推动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三是攻坚克难,筑牢整改责任防线。面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硬骨头”,创新“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每周调度央督反馈问题和信访交办问题整改进度,及时汇报、对接央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央督反馈问题和信访问题整改。
四是善谋实干,激活资金保障动能。2024年度争取到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549万元;2023年度椒灵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资金550万元,为台州市最多,同时严格落实资金分配工作,有效提升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分配质效;。
五是铁腕护绿,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带队完成省市下达的26处自然保护地疑似问题核查,推动违法占用、违规开发等5类问题整改销号。
六是数智赋能,构建精准治污体系。搭建“线上审核+线下帮扶”双轨平台,2024年固定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审核率和数据报送率均达95%以上,位居全市第一。
七是前瞻谋划,抢抓绿色发展机遇。有序推进EOD项目、里石门水库水源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和811重大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等项目谋划。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3899338。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