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4-124359
  • 文件编号:天政办发〔2024〕2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TTD01-2024-0012
  • 发布单位: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大数据局)
  • 成文日期:2024-09-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9-26 08:4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县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12月31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政府同意,现形成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目录

2.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政办发〔2024〕2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