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综合整治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0 16: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天台县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对天台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投入、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与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2018年8月,天台县启动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截至2024年2月,累计实施8个省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其中已完成市级整体验收项目7个,实施中项目1个。本次专项审计调查共抽查5个省级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一)项目谋划和申报方面

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体材料与实际验收材料不匹配。4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完成投资额与实际投资额不相符。2个子项目投资计划不科学。

(二)项目实施及验收方面

2个项目招标未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未依法发布招标公告。1个项目招标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1个项目违规采用费率、抽签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1个子项目未按中标额签订合同。未及时按照招标文件处置串通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劳务采购存在“先建后招”,先建部分未按规定进行发包。2个子项目推进不力。18个子项目工程管理不到位。1个子项目工程变更不规范。部分子项目验收文件出具不严谨。

(三)项目后期管护和运营方面

6个子项目存在抛荒现象。3个子项目耕地设施存在破损情况。

(四)资金筹措管理使用方面

1个子项目未约定已实施部分工程量的结算方式,项目结算金额争议较大。1个子项目劳务工程款支付不规范。8个子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结算甲供材料。

三、审计整改情况

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组织力量认真、积极整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各被审计单位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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