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4-03-28 结束时间:2024-04-28
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落实“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相关任务,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22〕13号)要求,经前期征询各单位意见,会商研究,拟对赤城街道等3个街道、平桥镇等7个乡镇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详见附件),现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反映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51号
联系人:严珍珍
电话:0576-89356721
附件:附件1《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赤城街道等3个街道、平桥镇等7个乡镇综合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赤城街道等3个街道、平桥镇等7个乡镇综合执法事项的通告(起草说明)》.doc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