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奋进“三高三新”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进一步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天台县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奋进“三高三新”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24〕7号)
三、起草思路
延续2023年经济政策框架体系,同时全面承接、顶格落实省、市系列政策,迭代完善形成2024年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以高质量政策支撑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持续稳进向好,助力我县开创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和合之城新局面。
四、主要内容
共八个方面64条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
积极发挥57个市重大建设项目支撑引领示范作用。围绕“3个70%”,强化资金、用地、用能要素保障。围绕台州“民营经济30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细则等,规范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二)科技创新政策
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工程,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增加科技金融服务、优化要素配置等惠企政策,针对满足条件的企业研发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给予认定奖励。
(三)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
加快组建浙江交投产业转型股权投资基金,加强与省市产业基金对接机制,争取更多专业基金投向拥有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成长企业。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提升推进“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建设。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围绕服务业龙头企业、服务业重大项目、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培育、壮大、提质等方面进行扶持,重点支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另外,推进文旅融合、体育产业、广告业等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扶持。
(五)交通强县建设政策
加快推进15个重点交通项目,支持货运高质量发展,建成基础设施强、运输服务强、创新动能强、治理能力强、支撑带动强的高水平交通强县,为天台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
支持企业出境参展拓市,组织参加各类展会50场次以上、参展企业100家次以上;完善外资企业圆桌会议机制,组织赴境外招商1批次以上,力争实际使用外资2800万美元,落地外资项目1个以上;组织促消费活动5场以上,新增公共充电桩80根以上,培育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20个以上。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
深入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重大工程项目10个,年度投资额达9.68亿元。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推进美丽乡村精品村和未来乡村建设。高质量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等安全保障能力。
(八)深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
“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幼有善育”推动普惠托育优质共享;
“学有优教”巩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成果,持有居住证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保持100%;
“病有良医”实行全省医保参保人员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签约报销比例,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4年完成健康体检不少于11万人;
“住有宜居”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个,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台;
“老有康养”落实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45张,新增老年助餐点52个,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弱有众扶”推进实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新增残疾人就业1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