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7 14: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天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

社会公开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全县人社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工作,拓宽和深化政风行风监督渠道,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县社会各界人士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长期居住在我县的社会各界人士。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监督员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高度社会责任感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熟悉天台县政治经济生活情况;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五)未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人员。

二、选聘程序

政风行风监督员主要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者、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基层一线代表和基层群众中优选聘请。按照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组织审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提交申请

本次选聘线上线下均可申报,参与选聘人员请填写2024年天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风行风监督员申请表(可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台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下载),线下申报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免冠彩色照片,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提交至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县行政中心1705办公室);线上申报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并于2024年2月29日发至电子邮箱ttrsjbgs@163.com

联系人:梅健彬;联系方式:0576-83930813

(二)组织审核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情况,对照聘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现场确认,择优研究决定进入公示人员名单。

(三)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天台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聘任为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风行风监督员”。颁发聘用证书,聘期为2年,到期后结合个人意愿,视工作情况可续聘但续聘不超过。本期新聘用证书启用后,上一期颁发的聘书自行作废,不再收回。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4年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风行风监督员申请表.xls

 

天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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