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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台县拟享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公示(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4-10-24 09: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为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0 号)等文件精神,对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在5.5%以内(其中2023年末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实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现将台州金朗弗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82家拟享受天台县2024年(返还2023年度)稳岗返还单位名单、金额165.6万元予以公示,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

联系单位: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天台县工人西路100号)

联系电话:0576-89351077

附件:2024年稳岗返还第二批(补贴2023年度)明细.xls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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