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490J/2024-129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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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4-10-23
14:31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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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天政发〔2021〕3号)、《天台县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天政办发〔2021〕28号)等规定,由于“天台县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因故延后,需要调出目录,特对《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名称 | 法律政策依据 | 承办科室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 时间 |
《天台县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实施意见(试行)》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23〕12号)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 1、公众参与 2、合法性审查 3、集体讨论 | 2024年12月 |
天自然资规〔2024〕172号 关于调整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