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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批次:202304)

发布日期:2023-07-28 08: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

(批次:202304

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对拟享受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米恩基(浙江)传感科技有限公司3个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序号

单位名称

补贴人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补贴金额

批次

1

米恩基(浙江)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1

浙商银行台州天台支行

3450020810120100029772

10446.6

202303

2

台州川间民宿有限公司

1

中国工商银行

1207062109200027121

10446.6

202303

3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

中国工商银行

1207061109045012037

10446.6

202303

 

 

公示期限:2023728日至202387

联系电话:83812370  联系科室: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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