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台县委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4日至11月4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天台县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12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天台县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根据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天台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抓好巡视整改的根本遵循,始终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对照巡视整改要求,认真查找、深入思考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并提出努力方向。二是统筹组织实施。制定《中共天台县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闭环建立整改落实“四张清单”,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边到底、高质高效。成立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和县政府相关副县长为成员,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委办、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部门组成,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并组建联合督查组,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三是强化整改责任。县委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3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方案、重大巡视问题和上轮巡视整改未到位问题、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等;召开全县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督促推动整改提速提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会商整改工作,并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确保整改真到位、全到位、严到位。县委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整改动员会、整改推进会等,研究整改措施,部署推动、实地督促整改落实,牵头推进8项问题整改任务,对重点问题进行上门督导,及时解决整改进展缓慢的问题,确保整改见到实效。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政府系统整改工作,牵头推进6项整改任务,定期督查推进。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5人(党内警告13人,严重警告1人,开除党籍1人);政务处分14人(政务警告10人,记过3人,开除1人);组织处理21人(其他21人);诫勉8人,教育提醒31人;建立完善制度59项。
一、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存在不足,推动旅游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天台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评价制度实施办法》,以清单式推进理论学习规范化。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会,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和在2021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出台《天台县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三)开展文旅服务品质提升行动。举办旅游业“抢先机快复苏”活动,免费开放县内收费景区,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县内外旅行社招徕游客奖励,推出一日游、过夜游、高铁游奖励,并对在天台举办年会、展会、推介会等活动的企业给予补助。
(四)开展文旅重大项目攻坚行动。谋划文旅重点项目87个,完成文旅投资36.43亿元,同比增长56%,2022年度市对县目标责任制考核文旅高质量发展部分全市第一,省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稳进提质指数全市第一。
二、关于“和合文化的传承弘扬提升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和合文化传世发展。出台《和合文化传世工程实施方案》,成立和合文化传世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和合文化传世工程五年(2022年—2026年)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系统推进和合文化挖掘、保护、提升、研究、传承发展。
(二)提升和合文化影响力。举办2022和合文化全球论坛,和合文化全球传播体系获2022年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项目,“和合文化全球论坛”国际高端对话活动品牌获2022年度“对外传播十大优秀案例”。新授牌和合文化海外驿站8个,发布《和合文化关键词》中英文版本图书、《向天台》图书。
(三)加强和合文化研究和保护。出台《天台县和合文化传承发展核心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创成“和合文化”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和合文化”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和合文化成功列入省级文化标识建设创新项目培育,《和合文化传世工程》获评省宣传文化系统共富实践案例。
(四)推进和合文化项目建设。梳理形成19个项目工作清单,目前3个项目已完成,4个项目完成80%以上,10个项目完成30%以上,2个项目完成10%以上。
三、关于“深入实施诗路文化带建设暨浙东唐诗之路三年行动计划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实施诗路文化带建设暨浙东唐诗之路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12月落成天台诗路声音博物馆,完成天台山诗路文化数字馆招投标。
(二)推进“司马承祯文化物化工程”。印刷司马承祯生平研究成果,形成司马承祯研究成果—司马承祯生平研究,出版《寒山子诗译解》。
(三)加快项目推进。对“2020年至2022年列入浙东唐诗之路目的地的项目”进行逐条分析梳理,形成10个推进项目工作清单,落实责任单位、人员,列出计划表,持续抓好整改。
四、关于“落实稳进提质系列政策不够到位,政策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政策体系。承接省“8+4”政策体系,出台《天台县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组织开展企业大走访、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有效提升企业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强化政策宣传。向企业发送政策宣传短信5万余条,录制6个政策解读视频、开展政策解读直播,更新《惠企政策电子书》,举办政策解读、企业困难问题化解业务培训会2场,驻企专员走访解答全县规上企业超3000人。
(三)第一时间落实省市各类惠企政策。2022年为企业减负完成率130%,补助补贴类资金兑现完成率100%。
(四)开展“万名干部助万企”精准服务活动。解决企业问题139个,企业码平台获省经信厅考核优秀。
五、关于“以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新兴产业培育比较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施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工程。轨道交通产业成功列入省第二批“新星”产业群培育名单。
(二)实施传统产业创新提升工程。出台《天台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
(三)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2022年度规上企业R&D增幅13.37%,2021年R&D投入同比上升。
(四)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发展计划。成功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家,创2018年以来新高。
六、关于“谋划推动强村富民工作不够有力,‘扩中’‘提低’成效还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实施强村行动。出台《天台县全面深化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工作方案》,统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出台《天台县关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制定“2023年村级集体收入一村一策”措施,下发《天台县闲置农房与宅基地盘活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二)深化“扩中”“提低”改革。建立低收入农户返贫防贫监测,完成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实现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全覆盖。深入推进“共富工坊”,完成“共富工坊”160个。
七、关于“高水平推进数字化改革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争创各类试点。天台成功入选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街头镇成功入选国家文旅部公布的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名单。
(二)开展专项督察。下发《关于开展全县数字化改革工作专项督察的通知》,针对重大应用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察。
(三)实施数改项目全周期管理。下发《关于认真落实数字化改革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把21个重点数改项目纳入“数改战图”。
八、关于“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下沉人员管理机制。制定《天台县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基本准则》《天台县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落实《天台县“一支队伍管执法”下沉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下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
(二)提升队伍素质。组建讲师团,开展“一月一主题”集中业务培训、点单式培训。出台《2023年度“周学习、月论坛、季培训”实施方案》,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提高下沉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证数量。梳理全县“1+8”执法单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并下沉。下发《关于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从源头上提高法律资格证书持证数量。
九、关于“系统集成推进各领域改革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一体化推进改革意识。出台《天台县全面深化改革“五大比拼”活动工作方案》,以指标、项目、试点、推广、宣传等“五大比拼”为抓手,营造比拼赶超氛围。
(二)加强改革政策宣传指导。举办天台县深化改革培训班,提升改革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抓改革能力水平。
(三)建立健全改革工作督办通报制度。通过《天台改革》专报对部门试点获批、项目推进等情况进行通报,下发改革专项交办单对短板工作进行交办。
(四)加强县级融媒体建设。引导乡镇部门入驻“和合天台”,开发80余个服务入口,极大丰富客户端政务和民生服务功能。
十、关于“反腐倡廉工作没有完全做到位,与坚持严的主基调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点上整改。组织召开2022年度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对相关案件进行剖析,督促全体班子成员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其辖。对相关案发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回头看”,组织对全县各单位落实“五张责任清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党委(党组)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体县管干部、部分年轻干部代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蜕变》,通报23个典型案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三)加强腐败案件查处。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惩治腐败。巡视以来,共查处相关领域腐败案件7起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十一、针对“开展清廉单元建设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沟通对接。督促清廉单元牵头部门加强与省市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陆续召开清廉天台建设推进会、调度会,持续深化清廉单元建设。对全县清廉单元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监督调研,并通报监督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组织成立以县纪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廉天台建设工作专班,制定出台《2022年度监督推动清廉天台建设高质量发展任务分工方案》,完善机关、国企、医院等14个清廉单元建设工作方案,4个研究课题进入市纪委清廉建设课题库。
(三)强化督促推动。抓好《关于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纵深推进清廉单元建设的通知》的落实,明确主体责任“七个一”、监督责任“五个一”规定动作,晾晒成绩、问题、计划“三张清单”,强化清廉单元建设进度督查,有效培育省级清廉单元示范点2个。
十二、关于“问责还不够精准有效,动真碰硬决心还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项整治。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三资”管理、公共安全等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起,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人。
(二)强化责任追究。全面复核福溪街道融资借款合同执行把关不严和多付银行贷款利息情况,由县纪委跟进对街道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
(三)强化内部监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审理把关,确保严肃精准问责。2022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311件,同比上升5.07%。
十三、关于“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纪问责。按照《中共台州市纪委台州市监委关于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照四类处置标准,依规依纪进行处置。去年以来,共收到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1件,已办结。
(二)从严管理纪检监察队伍。组织全县172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岗位风险排查,共排查风险点1050个,制定防范措施1072条。加大对“九个严禁”“八小时外督查”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抽查4批115人,未发现违规情况。先后组织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会和教育整顿推进会,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抓好点上整改。对巡视指出的3名纪委书记所在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检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十四、关于“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教育引导。将初任公务员、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等列入主体培训班次,将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列入必修课,督促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常态化开展干部任前谈话,深入实施“青蓝工程”,对90名新入职的年轻干部指定帮带导师。
(二)强化廉政教育。对13名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考。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现场旁听受贿案件审理,并要求各单位自行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蜕变》。
(三)强化日常监管。对全县35周岁以下的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干部开展了“一对一”谈话,对其他一般干部开展集体谈话,今年以来累计廉政谈话1703人(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谈话6人(次)、警示约谈2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
十五、关于“‘微腐败’现象仍然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项检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召开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培训会,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发现并督促相关乡镇(街道)整改问题27个,立案1起1人。
(二)强化数字监督。组织召开大数据监督推进会,将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与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服务应用并网运行。巡视以来,核查红色预警信息19条,查处5人。
(三)强化巡察监督。将村(社)巡察列入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把村干部履职用权情况作为巡察“三个聚焦”监督重点,目前已完成对144个村的巡察工作,发现并督促整改村干部履职用权方面问题12个,3月份启动第四轮80个村(社)的巡察。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巡视指出的12个村相关问题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核,在原先问责35人的基础上,进一步追责问责6人。
(五)强化日常监管。以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倒逼村干部遵纪守法,巡视以来共查处18起23人,通报9起16人。召开全县村(社)书记培训班,通报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
十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仍有发生,‘四风’问题尚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纪法教育。组织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二)强化监督检查。制定《2023年春节期间正风肃纪检查方案》,对酒店、农家乐等餐饮场所进行了实地检查,未发现违规吃喝问题。
(三)强化执纪问责。开展风腐同查,凡查职务犯罪案件,必深挖“四风”问题线索,巡视以来共查处风腐交织问题4起5人。
(四)强化“一案双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整治不力的突出典型案件,进行“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共实施“一案双查”4起4人,通报2起2人。
十七、关于“部分党员干部法纪观念不强,酒驾醉驾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联合检查。联合县公安局督查大队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及执法情况专项检查,共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3起3人。
(二)强化通报警示震慑。对查处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巡视以来,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起5人。
(三)强化以案促改。相关案发单位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对照检查。
十八、关于“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差距,教育、医疗、技能人才情况比较堪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迭代升级企业人才积分制,启动人才计划优化整合;教育、卫生、技能人才指标纳入2023年人才工作要点。
(二)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天台县教育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加强教育人才梯队培养,开办“薪火计划”青年教师领军班,与湖北师范大学合作开办中学教师硕士学历提升班。
(三)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天台县医疗卫生人才奖励办法》,制定2023年度卫生系统招录年度计划,增加校园招聘、公开考录以及定向委培人数。制定医共体防控中心一期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完成福溪、坦头分中心主体结构施工。
(四)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召开技能型社会建设试点推进会,出台《天台县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开工建设天台技师学院项目,与浙江工业大学签约共建天台工程师学院;联合天台职业学校及医药等行业协会,引导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试点认定工作。
十九、关于“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县委专题研究党建制度。出台《天台县党建工作专题研究清单》,明确5方面45条党建专题研究内容。
(二)搭建赛跑平台。建立健全县委定期召开村(社)党组织书记工作交流会制度,开展村社干部季度履职考评工作,对示范村社、先进村社、后进成功转化村社党组织以及“十佳”两新组织党组织进行资金奖补。
(三)开展基层党建巡查。制定下发基层党建工作调研巡查方案,指导基层抓好落实,全覆盖赴15个乡镇(街道)开展基层党建巡查,进行排名通报。机关、教育、卫生、国资各领域分别开展巡查工作。
(四)开展两新组织双覆盖提质百日攻坚。通过单建、联建、挂靠组建,推动全县50人以上且有党员的企业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全省党建引领快递进村工作现场会、全省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调研座谈会在我县召开。深化“红领链长”制度做法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杂志刊登。两新党建指导员深入开展“为企办实事 服务当先锋”活动被《浙江日报》点赞。
二十、关于“统筹谋划党建工作还不够深入,党建工作还存在区域不平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建工作统筹谋划。研究制定全面贯彻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工作责任分解、“十乡晋位、百村过硬”工程工作方案。指导机关、教育、卫生、国资等分领域分别修订实施方案,推动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进步提升。
(二)完善党建引领共富工作机制。深化党建联建,深入实施红色村播、共富工坊建设,相关工作被《农民日报》等媒体报道,后岸片区党建联建工作在全市现场会上交流发言、获评省基层单位高质量发展十大创新案例;7家共富工坊获评市示范工坊,2家共富工坊获评省首批百家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典型案例。
(三)提升东部乡镇基层党建水平。先后组织召开“东部乡镇基层基础”提升年暨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强基兴村富民”论坛、交流点评会,推动东部乡镇补短板、创示范,相关工作在《共产党员》《乡村干部报》等报道。开展东部乡镇基层党建巡查,制定东部乡镇示范争创和后进转化清单,新打造一批基层党建示范点。
二十一、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每月制定下发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推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五统一”等制度规范落实。开展流动党员纳管“百日攻坚”行动,成立天台县外来流动党员党委,“流动党员”先锋码获评省数字组工“好场景”。组建“村社小分队”开展服务做法获《共产党员》杂志报道。实施“8090”千名雏雁计划,开展专项调研,配强村社后备人才力量。
(二)抓好点上整改。针对巡查通报的问题,通过乡镇(街道)自查、县级“回头看”,督促乡镇(街道)限期完成整改。
(三)狠抓制度落实。开展基层党建巡查,把巡查结果作为基层党建考核重要依据,作为村社干部履职考评重要内容,并与村社书记年度报酬发放、评先评优相挂钩。
二十二、关于“旅游集散中心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项目落地建设。集聚区国赤环线慢行道改造工程完成沥青铺装,和合小镇安置区项目景观工程完成35%,赭溪生态化改造项目园路、步道、广场和驳岸等工程完成55%,栖云路、栖居路项目启动施工。
(二)创新文旅产品供给。推出“‘惠’游天台山,好礼过大年”活动,在集散中心举办“瑞兔贺春聚天台—状元游街闹元宵、文化赶集旺消费”活动,举办和合里集市、2023天台山和合花朝节。春节期间,充分发挥好集散中心集散功能,有效地解决了天台山各景区私家车拥堵的问题。
(三)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全覆盖走访商业街商户,运用拥有30万粉丝的“天台山旅游网”公众号,推出3篇《和合商业街攻略》,提升知名度和商业街人气。
二十三、关于“部分养老机构无证(照)运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督促责任部门和属地街道大力推进。
(二)做好人员分流。摸清2家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做实做细思想工作,完成赤城小从养老院、福溪中老年康复中心老人分流。
(三)关停养老机构。2023年2月28日关停赤城小从养老院,2023年3月27日关停福溪街道中老年康复中心。
(四)加强举一反三。建立养老机构日常联合检查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加强日常检查与巡察,做到发现一起,关停一起。
二十四、关于“工程领域违规招投标和未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抽查2021年以来实施的19宗招投标项目,发现并完成对3宗项目中发生的串通投标、投标项目负责人违规在建(监)等问题的查处。发布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线索征集公告,查处并答复1宗项目招投标举报投诉事项。
(二)抓好点上整改。完成1家国企公款竞争性存放。立案查处1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违法问题,完成对违法招标人的行政处罚。针对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违法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6人。针对违规国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三)强化招投标违法行为联动查处、违规企业投标保证金联动追缴、县乡两级电子招投标联动管理。2022年9月份以来处罚违法投标企业4家,罚款482.68万元,并取消其15个月投标人资格;没收5家违规企业投标保证金69.8万元。
(四)强化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情况检查,发现并完成2起不规范存放问题的整改。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56宗市政工程领域项目开展标前、标中、标后检查,发现并完成对4宗市政项目、9位关键人员标后违规问题共计40分的信用扣分处罚。
二十五、关于“公职人员参与民间借贷被列入失信名单情况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印发《天台县失信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抓实公职人员民间借贷管理监督。
(二)落实个人申报。制定印发《严格落实全县公职人员参与民间借贷事项请示报备工作通知》,督促全县各单位党委(党组)常态抓实抓严公职人员民间借贷管理监督。
(三)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失信公职人员信息通报机制,推动实现县法院、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之间的无缝衔接。
(四)提高失信成本。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按照相关规定在职级晋升、考核奖惩等方面给予限制。
(五)严格问责处置。排查发现24名涉嫌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的党员干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移送问题线索4条,其余20人已全部完成查办。
下一步,天台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进度与质量“双过硬”。创新工作举措,加快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确保每项整改工作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将整改质量作为整改工作的“生命线”,对已整改的问题,继续盯住不放,在巩固成效上下功夫,坚决改彻底、改到位,推动每项整改任务取得更加实在的成效。二是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统一。强化问题导向,认真举一反三,既整改反馈的具体问题,又深入自查自纠其他问题,既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探索“长久立”的机制,加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真正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问题发生。三是坚持整改与发展“两促进”。把整改工作与奋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结合起来,与推动“六大跨越”结合起来,以整改为动力,带动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在全省“两个先行”中加快建设现代化和合之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83930035;邮政信箱天台县行政大楼11楼1116室;电子邮箱ttxwzys@163.com。
中共天台县委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