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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批次:202303)

发布日期:2023-04-25 08: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

(批次:202303

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对拟享受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浙江勿争商贸有限公司1个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序号

单位名称

补贴人数

补贴金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批次

1

浙江明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

28772.22

中国农业银行

19940101040016593

202303

2

天台捷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

10446.6

农商银行

201000194701314

202303

3

浙江经纬印业股份有限公司

1

10446.6

中国农业银行

19940101040021593

202303

 

公示期限:2023425日至202356

联系电话:83812370  联系科室: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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