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0T74698J/2023-01484
发布机构: 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3-0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文件编号:

关于2023年3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星伦凯)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16: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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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星伦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m2高性能环保过滤材料生产线和年产800万m2特斯林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行审〔2023〕32号

2023.3.20

天行审[2023]32号(星伦凯).pdf

 

公告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9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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