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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下清溪区块改造项目和三井殿以西区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3 11: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大数据局)

为拓展中心城区,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拟对我县下清溪区块改造项目和三井殿以西区块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县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对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报送的《天台县下清溪区块改造项目和三井殿以西区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25日。

若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建议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天台县城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或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

天台县城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地址:始丰街道万象路165号三楼,联系人:汤柳倩,联系电话:13566679652,联系邮箱:tlqwyyx163@163.com。

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地址:赤城街道栖霞东路189号,联系人:倪浩然,联系电话:13615768721,联系邮箱:772058666@qq.com。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附件:天台县下清溪区块改造项目和三井殿以西区块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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