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批次:202307)

发布日期:2023-12-29 11: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

(批次:202307

 

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对拟享受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的浙江明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2个企业予以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

补贴人数

补贴金额

1

浙江明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

31339.8

2

浙江经纬印业股份有限公司

1

10446.6

 

 

 

 

 

公示期限:20231229日至2024111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576-83812369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29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