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3-12-02 结束时间:2024-01-03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天台县应急管理局起草了《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12月2日-1月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来电反馈至天台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范从炬,联系电话:83889897。
2、邮件反馈至天台县应急管理局邮箱:tzttajj@126.com。
3、信函反馈邮寄至天台县九龙大道300号天台县应急管理局防火科,邮箱:317200,在信封正面备注“征求意见”字样。
4、传真反馈至天台县应急管理局,号码:83930820。
天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