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002683116U/2023-98176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县行政复议局) 发文日期: 2023-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时间:2023-01-03 10:56 来源:县司法局(县行政复议局) 浏览次数:

2022年以来,天台县司法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厅“法助共富、法护平安”和市局“两培两创”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监督支持下,以“共富有法、三线并进”为总载体,争先创优,狠抓落实。

一、今年以来工作总结

(一)打造司法行政工作“风景线”

1.积极争创具有天台特色的司法亮点。天台县获评2021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代表台州市在全省依法治省工作培训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县司法局先后获评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建设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单位、全县法治政府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突出贡献集体。甬台温高速天台服务区入选首批省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名单。联合拍摄的微电影《李梅的婚礼》获得省平安浙江“三微”比赛一等奖、最佳编剧奖。城区、苍山2个执法中队获评台州市“优秀社区矫正中队”。

2.联合打造“行政诉讼e监督”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联合县人大、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构建以全链条监督为核心、行政争议全过程化解为重点、数助决策预警为延伸的全闭环数字化行诉督工作体系,开发形成了“合力化、阳光审、数助能和全链督”为主要内容的数字化应用。在县人大出台总体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我局配套出台了《案件红橙黄三色预警制度》《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及案件信息交互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认真实施,动态调整败诉预警,刊发红色预警28期。向县政府专题汇报应用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败诉突出的拆迁征地组织各乡镇和征迁专班开展专题培训。定期更新红色预警案件,积极指导各行政机关协调应诉,到目前,全县行政诉讼收案数下降了23.27%,败诉率控制在8%以内。目前,该应用已被省人大纳入全省法治政府监督数字化应用试点,获年度台州市数字化改革首批最佳应用,入选全省“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一本账SO。

(二)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线”

1、统筹推进法治天台建设。充分发挥好牵头协调职能,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制订通过了《2022年法治天台建设重点工作》、《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实施方案》和《共同富裕制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三轮22家单位的法治巡察,指导和督促法治天台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以考核促落实,分解2022年度法治台州(政府)建设考核责任,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年度考核情况自查预评2次,通报6期,交办单3份,目前进展良好。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成功验收入库重点项目“和合”调解打造“三治”特色村居,工作经验被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简报推广。多次组织召开非诉执行“裁执分离”案件会商会,督促各单位积极推进“裁执分离”案件。

2、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两办联合印发《天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首次召开府检联席会议,签订《府检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依法行政监督。加强与杭州等地著名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天台垃圾焚烧、光华工艺迁征、始丰溪综合治理及国有公司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法律服务,形成了县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服务新模式。积极发挥县政府法制审核职能,列席每一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为县政府集体决策提供意见。严把科学决策关,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5份,以县政府和县府办发规范性文件等34件,同比增长209%。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全覆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共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37件,拟修改13件。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同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完成10个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赋权工作,申领县属乡用执法人员双执法主体证件133本。以“模考+培训”相结合模式,推动全县暂未持证的执法工作人员“应考尽考”,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挂牌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室并实际运转,构建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深化“提案式、带案式、伴随式”监督品牌建设,组织开展三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60个,发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0份。重新确认、公示法定行政执法主体47家,注销执法主体48个,证件关联99本。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新增取消的证明事项23起。

4、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出台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47家县级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不断深化“法律七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400余场次。培育“民主法治村(社区)”省级10家、市级86家,白鹤司法所的创建经验被司法部案例库录用。持续推进农村“法治带头人”“学法用法模范户”培育工程,评选出法治带头人519人,法律明白人2478 人,开展“育新农、促共富”农民大培训行动147场次,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培育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目标。培育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省级1个、市级2个,上报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全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5、积极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加强法治人才和队伍建设,新发展律师15人,律师万人比为2.765,居全市第三。在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我县第一家企业法律事务部,成功申领2名公司律师,实现我县公司律师零的突破。继续推行全域通办、容缺受理、析产公证等举措,大力推进公证机构改革,新增4名公证员助理,共办结公证案件1876件。完善落实法援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容缺受理等制度,建立4支专业维权团队,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新设法律援助工作站,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共受理法律援助案子643件,提供法律帮助457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843件,法律援助服务指数全市第一,3件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三)筑牢司法行政主体责任“底线”

1.全力做好二十大“除险保安”工作。制订出台了《天台县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明确了各乡镇专职调解员数量和固定报酬,开展调解员春节慰问,组织调解员年度培训,为天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夯实基础。开展除险保安邻里纠纷化解和护航二十大矛盾纠纷调解专项行动,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共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30次,预防纠纷172起,无“民转刑”案件。坚持“边排查边化解”,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23起,其中疑难复杂案件153起,涉及金额达30057.26万元。

2.做好社区矫正维稳安保工作。努力协调批复成立天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理顺管理机制,配强社区矫正力量。以100%信息化日常核查为主,结合“电话+谈话”、“微信+视频”、“本人+邻舍”等多种形式,加大动态监管力度,累计开展排查1.3万余人次,重大节点信息化核查7780人次,个别教育谈话47余人次。对排摸出的4名八类重点对象均落实“六个一”管控措施,未出现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巡回检察等,以查促改,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3.积极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六大区块拆迁中,加强征迁政策把关,及时编印《天台县集体土地征收规范化推进和行政争议防范指引》,积极参与外地律师干扰天台征迁等疑难问题讨论,尽可能减少征迁行政纠纷。积极协调各行政机关应诉,共代表县政府出庭26次,就出嫁女补偿安置等多次赴省高院对接,完成承诺书2份,避免多起败诉。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已审结124件,其中受理前调解38件,立案后调解16件,调撤率为43.54%,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力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未发生被市政府、省政府纠错案件。

4.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班子建设,根据人事调整重定班子分工,发扬民主集中制,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9次,召开讨论“三重一大”决策的党组会19次,班子会议11次,发挥班子的核心作用。制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争创“清廉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开展《清廉文化进司法》宣讲16期,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33人次。创新“一月一法 共富有法”司法夜学,采用领导带学+干部共学模式,组织集中学习4期,干部集中学习13次。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随时提醒警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加强媒体发布审核,全年舆情稳定。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二、2023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我们将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领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论述,紧紧围绕省厅的“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努力争先创优,持续落实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一是突出统筹有力,提高依法治县推进水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依法治县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召开好年度依法治县会议,总结安排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全面依法治县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聚焦年度考核优秀这一目标,提前分解好考核任务,定期开展进展情况汇总,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精准把握省市依法治县动态,做好2022年度浙江省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培育。以法治天台建设八大抓手为切入点,聚力建设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县。继续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工作,协调推进“裁执分离”案件执行工作。

二是突出保障有效,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进依法决策,加强县级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抓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的合法合规审核把关,充分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推进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评议机制,持续深化“提案式、带案式、伴随式”监督品牌建设,有效保障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平稳推进,不定期开展“综合查一次”、“双随机”抽查等联合执法活动,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指导执法监督工作室在开展“执法体验日”活动中多创特色,抓出成效。健全完善出庭应诉配套机制,突出统筹协调与高点站位相结合,以更加务实有效的举措提高行政应诉质效,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强化多部门联动,推动“行政诉讼e监督”取得更加明显成效,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严控败诉率。

三是突出支撑有为,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法律援助有效有为,擦亮农民工集体讨薪“全程代理制”等便民举措,切实为民办实事,形成更多部级法援案例。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多途径开展律师万人比提升工作,积极参与县合规中心建设,提升“新联助企”法律税务团服务效能,全力护航民营企业稳进提质。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公益作用,提高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运行水平,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推进“八五”普法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力争形成更多省市民主法治村,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氛围。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有序选配好人民陪审员,规范运行人民调解组织,巩固推广白鹤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经验,协调推进坦头镇和平桥镇2家市“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创建。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不断优化便民举措,拓展创新公证业务。

四是突出宽严有度,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水平。要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方式,综合发挥智慧矫正、心理矫正、教育矫正各方力量,从严落实监督管理措施,暖心助推平安回归社会。落实“月度互查、季度督查、年度评查”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主动接受检察监督,推动社区矫正队伍作风转变。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切实提高教育帮扶质量。要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监狱对接,理顺与属地的关系和管理机制,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零事故。同时,紧扣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要求,严格对照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评定标准,查漏补缺,切实加强智慧矫正实战实用水平,力争高分通过验收,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