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补贴、就业补贴、招用补贴……来台就业政策礼包来啦!

发布日期:2023-01-11 16: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台州市稳生产拓市场促消费助力“开门红、开门稳”的政策意见》(台政办函〔2022〕47号),其中,在支持企业稳工稳产、强化用工保障方面,出台了四项补贴政策。我县将积极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支持新老员工尽快来台就业稳岗。

一、企业租车交通补贴

2023年1月10日至2月10日期间,我市制造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合规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返乡返岗的,按企业租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班次最高补贴50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新员工交通补贴

2023年1月10日至2月10日期间,省外新员工到我市制造业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任一险种)的,按照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给予交通补贴。

三、新员工就业补贴

2023年1月10日至2月10日期间,市外新员工到我市制造业企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该员工2000元的就业补贴。

四、企业招用新员工补贴

2023年1月10日至2月10日期间,我市制造业企业招用10名及以上市外新员工,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招用新员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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