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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数字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询价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2-09-07 08: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大数据局)

各潜在供应商:

为做好天台县2022年度数字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以询价的方式确定数字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第三方服务机构,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服务名称及有关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单价)

1

天台县数字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服务

根据各部门在建(已建)数字化改革项目相关材料,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细化后的绩效评价指标

不超过1万元(即单个数字化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服务费用不超过1万元)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报价单位提供承诺不实被举报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由第二名替补);

2.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固定不变,其报价包括开展评价工作的所有费用;

3.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或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报价人名称和地址。

三、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价日前三年内报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由企业提供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承诺书,未出具承诺书的视为不合格。 

上述资料均需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报价时间和地点

截止日期: 2022年9月12日下午5点30分(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玉龙路1号县行政大楼727办公室,陈江收(联系电话:18358632303)。

五、成交原则

我局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审验合格后,按照询价函要求,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将按照最低报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江,联系电话:18358632303

附件:1.报价书.docx

天台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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