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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9-30 08: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大数据局)

我县有职业教育学校3所,在校生7517人;中小学69所,在校生59257人;幼儿园75所,在园幼儿15485人;特殊教育学校、电大学院、教师进修学校、中小学生素质培训中心各1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校)15所;在编教师5054人。天台县教育局获评2021年度台州市教育工作业绩考核第一名;作为全国唯一县级教育局代表,参加“中国教育改革发展论坛”并作关于乡村教育现代化的主旨演讲。

一、自查自评情况

对照市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积极开展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重视情况

测评点1。县四套班子领导联系学校正常开展,联系县领导每年不少于一次到所联系的学校进行调研和指导工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县委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全县教育重大工作的谋划设计、统筹布局、协调落实。通过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中小学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建设,巩固提高教育发展成果,全面提高中小学办学水平,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

测评点2。全县各级各类学均按要求建立党组织,制定《天台县学校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手册》,推进支部建设“满天星”强基工程,夯实党建基础,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做好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工作。通过双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实现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100%。民办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学校董事会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增强党组织对决策管理的引导和监督。

2021年天台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年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以“清廉学校”建设为抓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强化监督为重点,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好后勤管理、招标采购、科研经费管理等重要领域与重点环节的治理工作。着力推动清廉文化与校园文化深度融合,打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测评点3。成立由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主任的教育督导委员会,配有专职督学6人,兼职督学30人。教育督导工作费保障到位,督导办人员、工作经费在教育局本级经费中统筹安排。督导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2万。编印了《天台县督学责任区工作手册》,印发了《天台县教育督导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制度》(天政教督办〔2021〕1号),建立了教育督导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等制度。

(二)立德树人情况

测评点4。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扎根天台文化沃土,以“减负增效,减负提质”为导向,全面推进“五育并举”,做强“和合德育”。以“中小学十大德育品德项目” 评选展示为抓手,形成全县“校校有品牌,名校多品牌”的新局面。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出版《天台山和合文化》教材,通过“四聚焦”构建思政育人多元化格局,被省教育厅第132期《今日择报》报道,现录有思政视频课326节等,其中微队课《小窗口,大“视”界》斩获浙江省一等奖和省最佳展示奖。每年“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均有两人获省一等奖,综合成绩名列台州市第一。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开足开齐开好各类课程。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打造“劳动课堂”场景应用,8月26日正式上线浙里办,目前用户注册人数突破3万,已列入省教育厅数字化试点项目,新华社记者进行专程采访报道,《中国改革报》、浙江卫视、学习强国平台多次宣传。近三年,天台县被认定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创成省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项目试点学校4所、市级研学营地1家、省级研学基地2家;创成劳动实践基地:省级1家、市级1家;创成市级综合实践基地5家。

财政每年安排3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学校办学条件改善,设备设施添置,学校体育场地建设资金有保障。

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装备缺口进行摸排,明确底数。在薄改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音体美器材采购、劳动基地建设等项目经费,安排专项资金156万元,用于全县各校音美器材购置;安排专项资金214万元,支持学校新建、改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测评点5。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发展观,优化教育教学生态。坚决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不以升学指标对学校、教师进行考核,没有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各校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和升学率。完善多元评价机制,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加强社会引导,大力宣传天台教育的特色亮点工作,营造良好育人氛围。2021年在国家、省市主流媒体上宣传天台教育共123篇(次),其中在国家媒体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网等报道10篇(次),在省级媒体学习强国、浙江日报、浙江新闻网等报道44篇,在市级媒体台州日报、台州新闻、台州教育等报道69篇,有效地提升了天台教育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测评点6。认真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和制定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的实施意见》,出台《天台县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为教师职业行为厘清边界,划出红线。选树正面典型,开展 “最美教师”,“学雷锋标兵”评选。在天台微教育推出专栏,进行先进教师事迹展播,激励广大教师,厚植献身教育的情怀。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自查自纠,公布举报电话,切实做到群众有举报,必定有回应。处理结果及时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按照要求及时报告查处通报等情况。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作为新教师入职、各类培训的必修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前置条件。

(三)保障到位情况

测评点7。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47412 万元,比2020 年增长12.32%。全县各学段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幼儿生均12539元,比上年增长13.78%;小学生均17868元,比上年增长14.47%;初中生均21990元,比上年增长12.63%;普高生均24274元,比上年增长5.23%;职高生均19973元,比上年增长6.7%。2021年全县生均公用经费核定标准为:普通高中1200元,重点高中1300元,职业高中2500元,初中1100元,小学900元,幼儿园600元。建立学前教育生均教育经费制度。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100元。

测评点8。规范收费管理,不存在擅自制定或批准教育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行为。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严格实行教辅材料“一科一辅”制度, 教辅材料的选购在省厅目录内,坚持自愿选购原则,老师无从中牟利行为,不存在向学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推销出版物、学具或教辅软硬件等用品行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和教育经费监管体系较为完善,包括相关制度安排、工作部署;严格按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等,规范分解落实资金。

测评点9。全面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单位关于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新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编办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重新核定全县教师编制5184名,根据“县管校聘”每年实行编制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达标并合理使用,不存在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编不补、编外大量用人等情况。严格落实《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教师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项目申报、教师培训等工作中需填写的相关表格,原则上依托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自动生成。对于系统已经认证的教师个人信息,不再要求教师提供原件、复印件和其他佐证材料,切实减轻教师额外工作负担。

测评点10。严格落实中央和省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要求,2021年度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为161710元,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为155540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测评点11。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牵扯头抓总,有序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2021年3月份开始,多次召开相关部门、幼儿园参与的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会议,对36项创建指标逐条分析研判,梳理难点,项目化推进创建整改工作。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多次积极沟通,着力破解创建中涉及教师待遇、教师编制等问题。2022年8月底我县完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网上申报。目前正在做好迎接省级督评工作。

全县共有幼儿园75所,74所为普惠性幼儿园。其中公办园50所,公办幼儿园占比66.67%。现就读幼儿15485人,在公办园就读11030人,公办园覆盖面占比71.23%。全县常住人口幼儿数15785人,其中本地就读15485人,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为98.1%。

测评点12。印发《天台县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天台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工作机构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2021年11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组织专家组,对我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开展了诊断式督导评估,并于12月下发了限期整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问题的函。根据整改函精神,我县落实举措,及时整改。2022年6月,我县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督导评估并报教育部。

测评点13。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及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中央资金安排,有效保障中小学实验条件;总投资6856万元的特殊教育中心迁建项目于2020年开工,2022年8月建成投用,目前该校已成为台州领先,省内一流的特殊教育学校;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总投资4253万元的天台职业中专办学设施提升改造及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建成投用,浙江省双高专业建设投入337.36万元,校园改造、设备添置等投入281.4万元,分步实现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促进普职协调发展。

测评点14。建立了政府牵头,教育、市监、公安、卫健、行政执法等部门联防联治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开展系列“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校园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周边治安、流动小摊贩等联合执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明显优化、成效明显;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校园欺凌、学生溺亡、学生交通事故零发生。近年来,全县教育系统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有严重影响的安全事件。

(四)管理规范情况

测评点15。制定印发了《天台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把“双减”工作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已完成营利性转非营利性机构2家、学科类转非学科类 10家、关停注销6家,压减率 100 %,办结率100%;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2家违规学科类机构,严厉打击隐形变异行为。对2家非营利性学科类机构进行两次压减,稳妥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持续压减。制定印发了《天台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分类管理”。明确教育、文化与旅游、人社、科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科技类等培训机构实施归口管理。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防止产生新的焦虑。天台县“双减”专班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召开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实施预收费专户管理、一课一销。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资金监管,提高机构入驻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覆盖面。目前我县校外机构无“冒烟”,“爆雷”等情况发生。

天台县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等9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教师课后服务报酬经费的保障机制,依据制订出台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明确主要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补助。教育局对课后服务费集中管理,按月直接打卡发放,确保及时到位。

测评点16。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100%。严格执行《2021年天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明确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的规定。没有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或面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政策。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高中招生政策上向农村学校倾斜,从优质高中统招计划中划出60%的比例招收“定向生”,定向生的比例农村学校略高于城区学校。2021年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总数2060人,分配名额1236人,占比60%。其中分配农村学校的名额804人,占分配名额总数的65.5%。

测评点17。中共天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成立天台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天县委办发〔2022〕2号)、《天台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天县委办发〔2022〕12号)和《天台县外国语学校转制规范工作方案》(天委教〔2022〕4号)等文件,贯彻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规范治理“公参民”学校暨天台县外国语学校转制工作。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承担政府办学主体责任。目前已无民办义务教育段学生,也无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五)人民满意情况

测评点18。此项直接采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调查结果。

二、主要做法与工作成效

(一)政府重视,把教育优先作为教育共富的根本大计来抓

1.学前教育发展更优质。南洋幼儿园建设对标对表推进。杭州闻莺幼教集团按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已顺利投用。投入2亿多元,对全县15所中心幼儿园实施“迭代升级”;计划三年投资5.6亿元,建成投用恩美城西园区、机关铺前园区、赤城横潭坎分园等11个项目,提供学位3930个。

2.义务教育布局更完善。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为契机,加快项目建设。天台小学北校区、实验小学始丰校区顺利投用,南区小学项目对表推进。原赤城四小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已经顺利改名为赤城小学。基本形成了“布点均匀、规模适当、供给充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2021年11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接受省级督评,2022年6月,通过省级复评并报教育部。

3.职教提级动能更强劲。将原天台职业中专、天台第二职校、电大天台学院“三校合一”,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组建专班推进技师学院筹建。与县人社局、开发区、始丰街道建立日常工作会商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集体办公、实体化运作,下设4个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协同推进。目前,天台技师学院已经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

(二)改革创新,把教育质量作为教育共富的头等大事来抓

1.着力以和合文化赋能学前教育内涵发展之路,建设“和美”名园、培养“和慧”名师、培育“和善”儿童。“和合幼教”品牌全市推广,入选省学前教育十年改革发展重大历史性成就典型案例。人民日报专题题推介我县做法。

2.着力打造“乡村名校”,让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成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标识。确立石梁学校作为“乡村名校”试点学校,成立乡村名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政策支持、资源整合和工作指导,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打造“乡村样板名校”,引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县拥有共建型教共体30对、协作型教共体14对、融合型教共体2对,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教共体全覆盖。通过城乡抱团共建、共享、共进,乡村名校建设连“盆景”成“风景”。石梁学校被授予中国新样态学校实验区。

3.着力构建“减负提质”机制,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建立由教育、文旅、科技、市监等7个单位组成的县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合执法队,下设城、乡两个组,通过联合执法,加强对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内容、培训收费等规范管理。专门成立县教育托管培训中心,实施“中心统筹、学校参与”模式,托管服务经费由中心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学校免费提供公共教育教学资源。对山区学校实施兜底保障服务,7所山区学校480名学生全部免费参加托管服务。另外对全县1398名家庭困难学生免收托管费,实现托管帮扶全覆盖。在全市第一、二轮“指数测评”中,天台得分居全市第一。“双减”做法得到农民日报、浙江新闻客户端、教育之江等新闻媒体报道,其中国家级1篇,省级15篇,市级18篇。

(三)强化管理,把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共富的中流砥柱来抓

坚持教师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把建强名师作为提升质量的关键点。全面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强化对教育各领域工作的监管,严明师德红线,着力打造“清廉学校”工程。下沉优质资源,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的辐射作用,把名师工作室建到农村与山区,把特级教师安排到山区学校任教,名师工作室成员指标向乡村学校倾斜,加强优质资源的均衡投放,加快农村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公开选拔68名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青年教师组织培训班,着力打造有能力、有情怀的干部队伍。名优教师梯队培养成效显著,参加省市教坛新秀与市级名师评比再创佳绩,21人参评,15人获评,获评率71.4%,居全市前列。同时搭建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一周一展播平台,加大优秀教师宣传力度,以榜样的力量激发全县广大教师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要,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加快和二孩政策带来的冲击,城区和中心城镇的教育资源仍然紧张,特别是城区学前教育资源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全县教育投入总量相对不足;教师专业化素养还跟不上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教育理念、专业素养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乡村学校内生动能不足,教育共富有待提升。我们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政府教育履职水平。

(一)以统筹发展为抓手,不断夯实教育基础

强化党委政府统筹职能,进一步健全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教育和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联系学校制度,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继续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进一步理顺县政府和部门、乡镇(街道)在教育规划、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育管理等方面职能,强化督查考核,有效落实办学责任。

(二)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丰富教育内涵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校,培育和践行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教育水平

以“强校+弱校”“城市+农村”的模式,夯实形式多样的教育共同体,实现师资、课程、备课、教研、评价、培训等“6项统筹实施”。建立乡村学校保障倾斜机制。打造一批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文化浓厚的乡村名校。印发《天台县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打造“校长铸魂”等六大工程,建立健全“名师+乡村学校”实践共同体机制。充分利用山林田园、自然生态和乡土文化等资源,开展农耕体验、研学实践和项目化学习,重塑城乡一体的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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