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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文机关(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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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德(台州)产业合作园交通科技园区TSF08-0715地块控规调整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14 14:49    浏览次数:

原浙江中德(台州)产业合作园交通科技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TSF08-0715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面积约175亩)。

根据天政函〔2022〕70号文件,县政府同意控规调整,我单位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地块作如下调整:

拟将浙江中德(台州)产业合作园交通科技园区TSF08-0715地块控制指标作相应调整:建筑高度≤50m。

现将浙江中德(台州)产业合作园交通科技园区TSF08-0715地块调整后方案予公示,并征求地段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公告期限:2022年9月14日——2022年10月14日

如有反馈意见,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1)联系电话:89352833

(2)邮箱:ttjjkfq@163.com

(3)传真:89352833

(4)信件寄往“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邮编:317200。

附件:

1、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浙江中德(台州)产业合作园交通科技园区TSF08-0715地块控规调整的批复;

2、浙江中德(台州)产业合作园交通科技园区TSF08-0715地块原图则;

3、浙江中德(台州)产业合作园交通科技园区TSF08-0715地块调整后图则(草案)。

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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