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92790977R/2022-87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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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 |
2022年天台县流通领域成品油、尿素水溶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一、概述
本方案适用于天台县流通领域内产品质量的抽样检验。
二、抽样方法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受检单位的加油站、仓库、码头等合格待销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检验样品付费购买,费用由抽样机构先行垫付。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先行无偿提供,封存于受检单位处。
三、检验依据、判定依据、检验项目和样品数量
序号 | 商品名称 | 执行标准 | 检验项目 | 抽样数量 |
1 | 车用尿素溶液 | 检验依据 GB 29518-2013 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 尿素水溶液(AUS 32)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 GZ266601尿素水溶液(AUS 32)340-2020 | 标识、 尿素含量(质量分数)、 密度(20℃)、 折光率、 杂质含量(碱度、缩二脲、醛类、不溶物、磷酸盐、钙、铁、铜、锌、铬、镍、铝、镁、钠、钾)、 一致性确认、 标志。 | 随机抽取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最小包装的尿素水溶液产品两件(每件不少于3L),其中一件作为检样,另一件作为备样。 |
2 | 车用汽油 | 检验依据 GB17930-2016 车用汽油 GB/T4756-2015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 Z251102车用汽油188-2020 | 研究法辛烷值、 馏程、 硫含量、 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 芳烃含量、 烯烃含量、 氧含量、 甲醇含量。 | 随机抽取同一等级、牌号的样品6L,其中4L用作检样,2L留作备样。样品用清洁、密封、避光的深色玻璃容器或耐腐蚀的镀锌铁制容器封装 |
3 | 车用柴油 | 检验依据 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GB/T 4756-2015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法) 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判定依据 GZ251101车用柴油188-2020 | 氧化安定性、 硫含量、 酸度、 10%蒸余物残炭、多环芳烃含量、 总污染物含量、 闪点(闭口)、 十六烷指数、 脂肪酸甲酯 | 随机抽取同一等级、牌号的样品6L,其中4L用作检样,2L留作备样。样品用清洁、密封、避光的深色玻璃容器或耐腐蚀的镀锌铁制容器封装。 |
四、检验结果报送
承检单位应在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任务要求截止日前将结果报送并完成系统数据录入,并按要求寄送检验结果材料。
五、样品处置及保存期限
所抽样品均应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执法人员(有需要时)、抽样单位和受检单位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受检单位有妥善保存备样的义务,备样若有损坏遗失等造成不能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放弃复检的权利。
样品处置:本次所检样品经检验后破坏严重、不做退还。由承检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检测、抽样单位
本次监督抽查由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天津五十一站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承担完成,并按抽、检分离制度的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七、抽样、检验费用、时间、批次数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检验费用(元/批) | 买样费 | 抽样批次 | 时间 |
1 | 车用尿素溶液 | 3300 | 买样费实报实销 | 2 | 8月 |
2 | 车用汽油 | 2800 | 买样费实报实销 | 3 | |
3 | 车用柴油 | 2800 | 买样费实报实销 | 3 |
实施单位: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