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发挥兜底保障功能 夯实共同富裕基础

发布日期:2022-07-27 11: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我县切实履行民政兜底保障功能,高站位谋划社会救助工作,多举措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一是实时管控兜底人群动态数据,及时了解低保低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留守老年人、独居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在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监护照料服务。2021年我县新增低保对象498人,其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数114人;二是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建立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目前全县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950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1309元/人/月,照料护理费最高可达到1472元/人/月,惠及全县9392名困难群众。三是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为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县级临时救助资金专户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同时将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对救助金额≤1000元的困难家庭及时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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