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公示(批次:202203)
关于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公示
(批次:202203)
根据《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对符合享受天台县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的浙江绿城天台山莲花度假村有限公司集云村分公司1个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发放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补贴人数 | 补贴金额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批次 |
1 | 浙江绿城天台山莲花度假村有限公司集云村分公司 | 3 | 25852.5 | 工商银行 | 1207061109200132735 | 202203 |
公示期限: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7月 1日
联系电话:83912370 联系科室:天台县就业服务中心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