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92790977R/2022-845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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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 |
2022年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平桥分局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涉嫌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行为案件,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因无法以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上述至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其他违反登记管理的行为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领有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3331023MA29XFLM3Q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2017年06月14日至长期。据国家税务总局天台县税务局提供的《连续两个年度(2019—2020年度)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显示: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的纳税人状态为“非正常”,非正常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且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连续两个年度(2019-2020)未向本局报送、公示年度报告。2021年7月27日,本局在天台县政府门户网站、本局公告栏发布《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示连续两个年度(2019-2020年度)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年报公示的通知》,要求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于2021年9月3日前及时自行补报并公示相关年度的年度报告,但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至今尚未补报、公示。本局执法人员对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所登记的经营地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未在所登记的场所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的行为已构成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拟对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处罚如下:
吊销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3331023MA29XFLM3Q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八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员:庞洒 联系电话:0576-83661020
附件:企业名单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 企业名单
序号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住所 |
1 | 天台县沁雷茶叶专业合作社 | 王伟军 | 天台县雷峰乡茶丰村(西山头自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