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909H/2022-842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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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文件编号: |
拟对天台县街头镇中心卫生院(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街头分院)辐射安全许可(注销)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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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天台县街头镇中心卫生院(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街头分院)辐射安全许可(注销)的公示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拟对天台县街头镇中心卫生院(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街头分院)辐射安全许可(注销)的申请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序号 | 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事项名称 | 种类和范围 |
1 | 天台县街头镇中心卫生院(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街头分院)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街头镇健康路35号 | 辐射安全许可(注销)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六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电大路2号304办公室。电子信箱:2531515340@ qq.com 电话:13968581708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2年4月24日—4月29日
信息发布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信息发布日: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