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天台县第二批人才公寓租赁房阳光择房结果公示
2022年度天台县第二批人才公寓租赁房阳光择房结果公示
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台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天人才领〔2019〕6号)、《关于印发<天台县关于推进人才公寓租赁办理“一件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天人社〔2020)60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资格审查,确定徐灵芝为2022年天台县第二批人才公寓租赁房拟入住对象,并采用现场抽签形式进行了房源分配。现将结果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从3月18日起至3月22日,共5天。
举报电话:0576-83930813、83812360
序号 | 确定类别 | 姓名 | 人才类别 | 房号 |
1 | A | 徐*芝 | 特殊人才 | D19-802 |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